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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中医诊所备案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牧歌1234
    2018-11-02 20:37:27    来源:爱白水   转载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备案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二)房屋相对独立;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1、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2、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三)基本设备包括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五)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三、备案程序

      (一)申请(提交资料);

    (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口头回复 )

    (三)受理;

    (四)审核;

    (五)发证;

    (六)现场核查(自中医诊所提出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

    (七)监督检查。

    四、申请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医疗机构平面设计图;

    (五)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六)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用房合同;

    (七)设备清单;

    (八)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九)消防应急预案;

    (十)符合环保、消防相关规定的认定资料。

    注:以上备案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收费标准:免费

    2、办理地点:白水县卫计局中医股

    3、联系电话:0913-6155847

                  

    白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日


    来源:白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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