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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植物医院 作者:段志坤 农药在果树生产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如果用药不当,不仅可能导致果树产生药害,还可能引起人体中毒。 农药药害轻则影响果树正常生长,造成减产减收,重者导致果树死亡;农药中毒则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危及生命。 然而,现在仍有不少果农在安全用药方面认识不够、遇到突发性事件不知所措,为此,特将农药药害、农药中毒及其预防救护措施作一介绍,以确保用药安全。 农药药害及其预防救护措 症状及发生原因 药害是农药对果树生长发育造成的抑制作用或破坏作用,按药害发生快慢分急性、慢性两种。 急性药害:是指施药后几小时至10天内所表现的症状,其发生一般很快,且症状明显,大多表现为斑点、失绿、烧伤、凋萎、落花、落果、卷叶畸形、幼嫩组织枯焦等。 慢性药害:施药后数十天才会出现症状,且症状不明显,主要影响植株的生理活动,多表现出黄化、生长发育缓慢、畸形、小果、劣果等情况。 引起果树药害的原因,主要与农药的质量、使用技术、果树种类和气候条件等因素有关。 农药质量:农药不合格,有害杂质超过标准,或长期存放,保管不当,农药分解变质,产生有害物质,都可能引起药害。 用药过量:一是浓度过高。一般果树对某种农药都有一定的耐受药量,浓度过高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药害。二是重复喷药。树上重复喷药,致使累积浓度过大,也会造成药害。三是滴漏。喷头漏水,造成局部药液浓度过大引起药害。四是用量计算不准确。部分果农至今不懂用量计算方法,盲目配药,以致用药过量、浓度过高,引起药害。 混用不当:农药混合使用可达到一次施药防治几种病虫害的效果,节约人力、物力,但混用不当就会降低药效,并可能引起药害。有3种情况可能引起药害 :一是遇到碱性物质分解失效的多数有机磷杀虫剂、杀菌剂等,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碱合剂、石灰等碱性物质混合 ;二是混合后对乳剂有破坏作用的农药之间混用 ;三是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碱合剂、矿物油乳剂相互之间混用或前后两次喷药间隔期过短。 环境条件:高温(≥ 30℃)烈日下喷药易引起果树药害,并可能导致农药中毒;有风天气喷除草剂,药液雾滴会飘移到果树树冠上,也易造成药害;波尔多液等铜制剂喷后药液未干遇雨,或阴湿天气、露水未干时喷洒,均可加大药液中铜离子释放速度及对叶、果部位的渗透性,引起药害;土壤干旱或采果后立即喷石硫合剂、松碱合剂、矿物油乳剂,也易发生药害。 果树种类:不同的果树种类对农药的敏感性和耐药性不同。桃、李、杏、梅、樱桃等核果类果树,生长季节对铜抗性极低,喷施波尔多液等铜制剂可导致药害;柿树生长期对铜离子非常敏感,喷石灰半量式、等量式、倍量式波尔多液极易产生药害引起落叶 ;葡萄对铜忍耐性强,对石灰敏感,生长季节喷倍量式或多量式波尔多液易导致药害 ;苹果、梨、山楂、枣生长期对铜敏感,喷施石灰量低于倍量式的波尔多液易发生药害 ;桃、李、梅、杏、梨、葡萄等忌硫果树对硫磺比较敏感,生长期喷施石硫合剂、多硫化钡、硫悬浮剂等无机硫时浓度过高或喷洒次数过多,易引起药害。 此外,喷雾器未清洗干净,果园土壤使用过量的除草剂或其他农药,防治天牛、吉丁虫等钻蛀性害虫时药液过浓,也是引起药害的一个重要原因。 药害预防 做到对症、适时、正确施药,所用农药要用量杯、量筒或天平准确称量,按照农药说明书配制,不盲目配药。 生产上多采用喷雾的方法防治病虫害。农药加水稀释并充分搅拌后才可喷施,喷药期间要避免重喷、滴漏。 喷药应选无风或小风的阴天和晴天露水干后进行,晴天以上午8~10时、下午4时以后为佳,高温烈日下及开花期间均要避免喷药。 树冠喷药防治介壳虫、红蜘蛛、炭疽病等病虫害时,要均匀周到,以大枝为单位,将喷头朝上,按先下后上、先内后外的顺序喷洒,喷完后再倒转喷头喷布叶面,做到叶片正反面及树冠的各个部位都要喷到喷匀,这一点应引起重视。 混用农药应以不影响药效、不产生药害为原则。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松碱合剂、矿物油乳剂要单独使用,并应特别注意前后两次施药间隔(通常需15到20天)。 对石硫合剂、松碱合剂、矿物油乳剂,如土壤干旱,则应适当降低药液浓度,有灌溉条件时最好先灌水抗旱,再喷药;采果后不可立即喷施,最好在采摘15天以后进行,以免因树体水分不足引起落叶。 波尔多液在果树生长期喷施要依树种而定:柿树喷施1:3~5:300~600倍的;葡萄喷施1:0.5~1:200~240倍的;苹果、梨、山楂、枣喷施1:2~3:200~240倍的;柑橘、杨梅、枇杷等耐铜力中等或不敏感的果树,喷1:1~2:200~240倍的;核果类果树则要避免使用。 对硫磺比较敏感的果树,生长期喷施石硫合剂、多硫化钡、硫悬浮剂等无机硫要注意降低浓度并减少喷洒次数。对新药或没用过的农药,要先试验,后推广应用。 喷施农药后1周内,要经常检查树体生长发育情况,特别是施用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后,更需要及时做好果园观察。 补救措施 对发生药害的植株,除及时中耕松土(耕深10~15厘米),剪除枯萎枝叶,树干用药过浓的除要向注药孔注射清水外,还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补救。 喷水灌水:多数农药均不耐水冲刷,如喷药时间不长,果树刚刚显现药害时,可立刻喷洒清水冲洗,以稀释和洗掉残留在枝叶表面的药剂,降低树体内的农药含量,从而缓解药害。喷水时喷雾器的压力要足,喷水量要大,反复喷洒3~4次,使全树枝叶滴水。对果园土壤使用过量的杀菌剂、杀虫剂和除草剂产生的药害,要及时灌溉1~2次(灌透),并开沟排除积水,以洗去土壤中残留的农药。 喷药解毒:一是喷药氧化。高锰酸钾是一种强氧化剂,对多数农药具有氧化分解作用。果树发生药害后采用0.01~0.02%高锰酸钾溶液喷洒树冠枝叶,可收到明显解毒效果。二是喷药中和。对有机磷、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等酸性农药造成的药害,可喷洒0.5~1%的石灰水或洗衣粉液、漂白粉液、碳酸氢铵溶液,尤以喷洒0.5~1%碳酸氢铵碱性化肥溶液为佳,其不仅有解毒作用,而且可以起到根外追肥、促进果树生长发育的效果。对波尔多液中铜离子产生的药害,可喷洒0.5~1%的石灰水;对石硫合剂产生的药害,可在喷水冲洗的基础上喷洒400~500倍米醋液,加以解除。对多效唑、矮壮素、比久、整形素等延缓剂及2,4-D、甲草胺、杀草丹等抑制或干扰植物生长的除草剂引起的药害,可结合根外追肥喷布其拮抗剂——赤霉素10~50毫克 / 升加以逆转解救。 喷施肥水:果树发生药害后,可对树冠枝叶喷施0.3%尿素 +0.2%磷酸二氢钾或海精灵生物刺激剂叶面型,每隔15~17天喷1次,以改善果树营养状况,减轻药害。各种药害都可以采取这一措施。 农药中毒及其预防救护措施 症状及发生原 农药是一种有毒物质,接触时如农药进入人体的量超过了最大耐受量,就会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受到影响,出现生理失调、病理改变等一系列中毒临床表现,如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疲倦、无力、多汗、激动、烦躁不安、疼痛、痉挛、呼吸障碍、昏迷、心搏骤停、休克等症状,这就是农药中毒现象。 人通过口服、呼吸道吸入或皮肤接触农药均可导致中毒。以中毒的快慢可分为急性中毒(24小时内)、亚急性中毒(48小时内)、慢性中毒3种类型。慢性中毒多为长时间、反复接触小剂量农药,在人体内蓄积引起的,其症状一般不易察觉,一旦发现,为时已晚。 预防救护措施 严加保管农药: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室)存放,农药不可与食物混装,不能放入厨房或卧室,以防农药丢失和错拿、错用,或农药挥发,引起中毒;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要集中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 选择合适农药:为保障果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生产上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详情可查看果树禁用的农药清单。 选好喷药人员:喷药人员要身体健康,认真负责,并要有一定的农药知识。凡体弱多病,皮肤有伤口或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以及小孩都不能参与喷药。 注意安全防护:配药应露天进行,远离住宅、水井、禽畜栏舍,不能直接用药桶到水池、水井打水,更不能用手直接搅拌药液。喷药时要坚持戴口罩、风镜、胶皮手套、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鞋袜,并及时换洗,保持清洁。喷药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讲话,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更不可互相喷射嬉闹。喷完药后要先漱口并洗净手、脸及外露皮肤,有条件的应洗澡,然后才可吸烟、喝水、吃东西。喷药期间不得饮酒,以免刺激血管扩张,增加农药吸收。 掌握喷药时间:喷药人员全天的操作时间要根据农药的类型和毒性来定。凡是有机磷农药和高毒农药,每天喷药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其余农药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喷药4~5天应休息1天。喷药要实行作物隔行操作,不可左右两边同时喷洒,有风时喷药要站在上风处,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喷药前应认真检查药械,拧紧螺丝,防止操作时出故障。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太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衣服和皮肤,引起中毒。喷药时如发生喷头、滤网堵塞,要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应用牙签、细铁丝或水疏通,决不可用嘴吹吸。果园喷药后要竖立警告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剩余药液及清洗药械的污水要妥善处理,不得随地泼洒,防止污染水源和鱼池。采果前20天内要停止喷洒农药,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农药中毒处理: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疲倦、无力、不安、多汗等中毒症状,应立即离开喷药现场,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洗净手、脸及外露皮肤,并及时送医院接受治疗。送医院前,对药液溅入眼内的中毒者,先要立即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次以上 ;经口引起的中毒者如神志清醒,要先引吐排毒,即给中毒者喝200~400毫升水,然后用手指或筷子刺激咽喉,引起呕吐。